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1966号
齐爱军:
原告丁良霞与被告齐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96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丁良霞的起诉。本案预收案件受理费4900元,退还给原告丁良霞。】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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