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年5月19日,申请人吴江市海涛纺织有限公司以南京天嘉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提出对被申请人天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截至2021年10月29日,天嘉公司管理人已确认的债务人到期债务总额为46059753.51元、职工债权确认金额为561452.96元,天嘉公司无可供清偿债务的资产。
本院认为,天嘉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2日裁定宣告南京弘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