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784号
南京抖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史亚伟:
原告王泽良诉被告南京抖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史亚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784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王泽良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