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201号
林苏波:
本院受理陈明起诉林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曾凡艺
联系电话:025-837687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