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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种子站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人民法院

 

  

 

2021苏0111强清10

 

本院审理的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南京市浦口区种子站(简称种子站)强制清算一案中,种子站清算组(简称清算组)于2021年98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种子站及其分支机构江浦县种子站乌江分站(简称乌江分站)的证照、印章、财产、账册、文件等任何材料。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种子站及乌江分站有任何财产,现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提交了种子站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种子站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种子站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京市浦口区种子站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