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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铃铛食品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日期:2021-09-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16

2021年816日,南京金铃铛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过管理人尽职调查和公告释明,未接管到债务人财务账册等资料,也未接管债务人任何财物,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清偿债务。截至2021年6月3日,债务人已产生破产费用共计3025元,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并由法院确认,南京金铃铛食品有限公司有普通债权人3户,债权总额为1635990.08元。债务人没有实物或者货币资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债务,故请求本院终结南京金铃铛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管理人经查询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未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及财产线索,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任何财产。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京金铃铛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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