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派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1690

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派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本院已经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定于2021813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案予以延期审理,故再次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第4日下午14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