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1382号
南京乐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赵藕宗诉被告南京乐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1382号民事裁定书(按原告赵藕宗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七月八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