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2755号
赵国颖、赵政云:
原告朱建兵、汤道英与被告赵国颖、赵政云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0)苏0111民初275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朱建兵、汤道英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本院将依法将案件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徐馨
联系电话:025-837687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