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3139号
南京市浦口职业学校:
本院受理原告林坚诉被告南京市浦口职业学校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林坚就(2020)苏0111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76860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