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小荣诉被告史立三、上海立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258

史立三、上海立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小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2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十九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