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执恢207号
李启琴:
南京江星水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赵于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赵于勇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法拍卖其名下的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10号凤凰花园2幢206室不动产。因你系该不动产的共有人,本院现向你释明,根据法律规定,你对该不动产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你收到此函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本院你是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你主张优先购买权,请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如你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院将在拍卖公告中释明。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郑煜
联系方式:025-83768708 1801292680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