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5562号
蒋恩来:
本院受理原告戴大义诉被告蒋恩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376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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