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6131号
行知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莉平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0)苏0111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