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徐志秀诉被告南京和馨寓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5773

南京和馨寓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徐志秀诉被告南京和馨寓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773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徐志秀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一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