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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朱建兵、汤道英诉被告赵国颖、赵政云继承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民初2755号

赵国颖、赵政云

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兵、汤道英被告赵国颖、赵政云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依法分割朱海鸥的遗产)、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十四

 

 

 

承办法官:徐馨

联系电话:025-8376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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