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余玲玲诉被告南京闻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08-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1122

南京闻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玲玲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0)苏0111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的当事人的数的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七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