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行审8号
赵云:
本院申请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赵云道路交通管理(道交)行政处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行审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9/837687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家事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