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1718号
南京圣春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汤海林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17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