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吴鑫燕诉被告南京看身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依曼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笛卡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6-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7066

南京看身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依曼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笛卡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平:

本院受理原告吴鑫燕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