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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李铁诉被告吴书通、南京麦田房产经纪服务中心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公告
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9351号

南京麦田房产经纪服务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李铁与被告吴书通、南京麦田房产经纪服务中心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9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李铁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送达。

            

               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柳林

联系电话:025-837686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