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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朱宏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朱智怀死亡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特4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朱宏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朱智怀死亡一案,于2019年1月24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现已届满,朱智怀仍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0年5月9日依法作出(2019)苏0111民特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朱智怀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年五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刘英

联系电话:025-8376880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