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特5号
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何素梅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李月芳失踪一案。申请人何素梅称,被申请人李月芳系其母,因精神问题,于1992年3月9日离家,之后经其亲属、村政人员、公安机关多方寻找,均杳无音信,由于被申请人为户主,现需办理儿媳落户及孙子上学事宜,均需被申请人签字,而其失踪至今无法配合办理上述手续,因此现前来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李月芳失踪。下落不明人李月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月芳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月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月芳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曾凡艺
联系电话:025-83768731、83768732、837687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