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郭振龙诉被告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公告
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7173

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振龙与被告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7173号民事裁定,本院裁定本案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十三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7686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