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5985号
王昌付:
本院受理原告夏明友诉被告王昌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