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381号
周玉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8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