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5430号
陈文杰、南京大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邦明诉被告陈文杰、南京大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原告陈邦明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苏0111民初5430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陈邦明的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