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上诉人钱建国就(2019)苏011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公告
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2842

曾玉:

    上诉人钱建国就(2019)苏011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〇三月二十

 

 

 

承办法官:张茗

联系电话:025-83768723、025-8376872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