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戴敏成、戴敏兰、戴敏秀、戴敏发诉被告郭义峰、陈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3-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9894号

郭义峰

本院受理原告戴敏成、戴敏兰、戴敏秀、戴敏发被告郭义峰、陈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2日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十六

 

 

 

承办法官:吕太如  

联系电话:025-8376853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