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刘宪福诉邓保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4085号

邓保伍:

    本院受理原告刘宪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4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52958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