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朱德勇诉周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3-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8403

周刚

本院受理原告朱德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00000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人民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承办法官:徐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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