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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雍小青诉盘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盘古基因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9003号

盘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盘古基因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雍小青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О二О年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成子忠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