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158号
林超、饶建玲: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