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1184号
南京强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鸿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蒋斌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二月一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