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405号
徐谊连、陈菊:
本院受理原告李松庭、马玉荣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