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3799号
江苏汇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江苏易安住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汇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3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江苏汇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江苏易安住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74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张晖
联系电话:025-8376862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