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8473号
赵福来:
本院对原告徐成牛诉被告赵福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开庭审理。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76883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