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6514号
盛正树:
本院受理原告宗平诉被告盛正树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10分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院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10分开庭审理。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3768718/025-376871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