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4148号
王素勤、陈文剑: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义平诉被告你二人、陈年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承办法官:成子忠
联系电话:025-837686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