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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陆社明诉被告田浩、南京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补充公告
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5959号

田浩、南京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陆社明诉被告田浩、南京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1月2日上午9时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1月2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76860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