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7255号
李森:
本院受理原告尹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725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承办法官:李敬宇
联系电话:025-8352955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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