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杨飞诉丁晶、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11-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7988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飞诉丁晶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一十一十八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52950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