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5097号
张忠全:
本院受理原告冯惠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裁定准许原告冯惠斌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509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永宁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5239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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