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云萍诉被告梁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9-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821

梁海燕

本院原告云萍诉被告梁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云萍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19)苏0111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二、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十一

 

 

 

承办法官:郑鹏

联系电话:025-8352394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