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诉被告吴蒙强、南京弘阳瑞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219之一

吴蒙强:

本院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被告吴蒙强南京弘阳瑞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19之一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二十四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52950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