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952号
南京融合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旭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诉你单位、南京浦口云水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О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52958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