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强清5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南京枫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4月24日裁定受理南京信联通信终端制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汇金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南京信联通信终端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已经于2019年6月10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19年8月30日9:30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三号楼二楼)召开第一次清算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