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3552号
李万发:
本院对原告南京汤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左作照、李万发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告左作照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已作出(2019)苏0111民初3552民事裁定书。原告南京汤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管辖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