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7287号
南京嘉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玉山、江苏润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周中南、第三人南京嘉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胡玉山、江苏润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2018)苏0111民初72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52396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