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恒舜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杨磊追偿权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06-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2031号

杨磊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恒舜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点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一十七

 

 

 

承办法官:张海霞

联系电话:025-8352396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